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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

时间:2021-02-20 来源: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

豫发改重点〔2021〕90号

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、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、各省直管县(市)发展改革委,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:

  2021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。名单共列项目1371个,总投资4.4万亿元,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.1万亿元,涵盖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、新型城镇化、重大基础设施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、创新驱动、生态环保、民生和社会事业七大领域,其中计划竣工项目219个、续建项目620个、计划新开工项目511个、前期项目21个。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项目数量和年度投资目标分别为(不含跨域项目和打捆项目):郑州市247个、2517亿元,开封市38个、312亿元,洛阳市112个、804亿元,平顶山市68个、420亿元,安阳市47个、236亿元,鹤壁市29个、155亿元,新乡市52个、253亿元,焦作市60个、266亿元,濮阳市68个、348亿元,许昌市71个、489亿元,深河市57个、365亿元,三门峡市62个、508亿元,南阳市78个、470亿元,商丘市28个、244亿元,信阳市64个、465亿元,周口市62个、539亿元,驻马店市84个、887亿元,济源示范区14个、68亿元;巩义市19个、100亿元,兰考县3个、16亿元,汝州市5个、40亿元,滑县8个、38亿元,长垣市9个、77亿元,邓州市6个、30亿元,永城市9个、49亿元,固始县6个、31亿元,鹿邑县3个、15亿元,新蔡县9个、48亿元。

  这批重点建设项目事关全省和区域、行业发展大局,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部署,坚持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践行新发展理念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载体,作为扩大有效投资、补齐发展短板、转换增长动能、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举措,作为推进“四个着力”、打好“四张牌”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、实现“十四五”良好开局和更加出彩的重要抓手,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全面实行工作、要素、服务、政策、数据跟着项目走,全力做好各项工作。

  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和省行业主管单位,要强化责任意识,对标项目年度建设目标抓好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;要深入落实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制度,确保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都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牵头推进,形成具体推进方案;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,坚持问题导向,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,在疫情防控、污染防控等特殊时期着力保障不间断施工,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。

 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,要把最大程度满足项目单位建设需求作为工作标准,按照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要求,在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大胆尝试,积极推行“容缺办理”“多评合一”和网上审批等措施,不断优化流程、压缩时限、提升效率,全力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。各级发展改革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房城乡建设、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,要按照“有限资源保重点”的理念,主动对接项目需求,强化服务指导,出台优惠政策,努力把有限的土地、资金、环境容量、用能等要素资源,向省重点项目倾斜、集聚,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有力支持。

 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,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建设手续,自觉接受行政监督,科学加强项目管理,积极筹措建设资金,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,严格落实疫情和污染防控要求,推动项目尽早复工开工、加快建设、如期建成,确保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按照有关规定,每月25日前,通过河南省重点项目“四库”(储备库、拟开库、在建库、竣工库)平台系统,及时准确地填报项目建设信息,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,为省政府和各级党委、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。

  各级重点项目办、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,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和协调服务职能,强化现场协调,实行专人服务,向项目单位公布服务人员、联系方式和服务事项,做好相关方面协调调度,及时发现、反映、解决好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。要对所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了如指掌,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汇总、分析,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单位落实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。

  附件:2021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

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2021年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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